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简化办事程序,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交易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发布交易公告前办理进场登记手续。
二、办理进场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一)非网上交易项目
1、工程建设项目
(1)《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招标人(自行)招标备案表等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资料(招投标监管机构取消备案或实行事后备案的可以不提供)。
(3)招标公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政府采购项目
(1)《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政府采购办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表(仅用于超过公开招标限额,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
(3)采购公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3、非财政资金采购项目
(1)《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业主单位承诺规范交易函(纸质版1份)。
(3)采购公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4、产权交易项目
(1)《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产权主管部门同意招拍挂的批复材料(纸质版1份)。
(3)拍卖公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二)网上交易项目
凡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仅需提交《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三、其他有关事项
1、交易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委托代理人变更交易时间,需重新提供《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涉及交易公告内容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交易公告。
2、交易不成功,再次交易项目,需重新提供进场交易申请表和交易公告。
3、交易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委托代理人可以电话或现场预订交易场所,但未在两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视为自动取消预订。
4、以上办理进场登记所需资料,电子版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ycztb@163.com,纸质版加盖业主单位或交易委托代理人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5、《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可以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附:《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
附: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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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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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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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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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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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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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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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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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一) |
政府采购 |
交易类别(二) |
社会采购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预算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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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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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进账银行 |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网上交易 |
是 |
摆放样品 |
否 |
专家所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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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专业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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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日期
(2015-3-4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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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日期
(2015-3-4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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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开始时间
(2015-3-4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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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束时间
(2015-3-4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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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开始时间
(2015-3-4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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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结束时间
(2015-3-4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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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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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带红色字为必填项,按格式要求填写内容;
2、预算资金与保证金单位为元,不能填错;
3、默认开标及预审开始为9点,如其他时间开始,则须填写具体时间,如下午,则须填写12点,开标时间为半天,如果超过半天,则在其他事项注明;
4、表格文件名称改为项目名称。